
指标二十七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发布时间:2021-06-24 信息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
【指标属性】参考性指标
【考核要求】指标值≥50%
【完成情况】已达标
长白县2018年度城镇新建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色建筑面积0.57万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50.8%;2019年度城镇新建建筑面积为6.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色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70.31%;2020年度城镇新建建筑面积为3.17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