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长政干任〔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任命:
王 有同志为县边境贸易(长白口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勇杰同志为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宝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永胜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列谭生梅同志之前);
李春汕同志为吉林长白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长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级);
徐 冉同志为吉林长白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长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投资促进局局长(副局长级);
韩旭明同志为吉林长白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长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级);
张茂鑫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列潘金波同志之前);
张 斌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姜忠善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王 芳同志为县红十字会机关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于月芹同志为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胡宗仁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免去:
姜思柱同志的县边境贸易(长白口岸)服务中心主任(兼)职务;
殷伯林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黄继胜同志的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 有同志的县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潘 辉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宋勇杰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 宝同志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永胜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李春汕同志的吉林长白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长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级)职务;
徐 冉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雪梅同志的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旭明同志的吉林长白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长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级)职务;
张 斌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安 聪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副局长级)职务。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