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资金使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实现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一项战略措施。以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发展。借助各大电商平台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充分发挥我县特色产品优势,实施农产品商品化升级转型、特产品全网营销战略,带动脱贫增收,推动全县电商产业进一步发展。结合《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1〕16号)精神和考核要求,特制定《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资金使用方案》。
二、主要目标
(一)推动电商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要按照坚持精准方略、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的要求,围绕农村电商产业,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遵照相关规定及方案,严格遵守,落实到位,发挥农村电商产业力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
(二)突出标准化升级。要在现有体系基础上,完善服务系统,侧重规范化、标准化的升级,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及品牌化。充分利用市场导向,提升服务标准、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思路,补齐短板,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典型带动。借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政策扶持,突出培育优秀电商服务商、服务站、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农村合作社等,树立典型,引领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O2O模式农产品线下体验店。
以O2O模式开设生鲜农产品线下体验店、在本地旅游度假区开设本地特色产品线下体验店。
(二)支持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运营服务费,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建设长白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包含商务部日报对接管理系统、线上培训、通知公告、产品展示、村站管理、物流管理、招标评审等功能)。
2.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改造。在全县农村百村示范村、省级电商村、脱贫村建设20个电商服务站,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装饰,购买电脑、电视、打印机、网络连接设备、办公桌椅、室内外牌匾等设备,为各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提供运营指导。拓展村级站点的代收代缴、代买代卖、生活服务等功能。
(三)支持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加强对服务站站长、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乡村星级文明户、千村示范创建五星户家庭成员等的实操技能培训,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作用。注重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
(四)农产品上行建设。
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电商进村“庭院经济”专项扶贫活动,针对老百姓房前屋后庭院生产的农副产品打造为农副商品进行销售,助力农民增收。
(五)物流体系建设。
针对脱贫村或脱贫户开设网络店铺销售的农产品、入驻长白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销售农产品给予快递费70%的补助。针对与我县签约的物流企业往返村(屯)、乡(镇)与县城之间的双向网购网销物流包裹每单补助标准不超过示范县邮政配送收费标准的50%,重点补助网销农村产品和网购农业生产资料。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组织启动阶段(2022年4月—2021年6月);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4年12月);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3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
政策咨询电话:0439—825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