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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16 信息来源:长白县民政局 收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依据是什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7〕20号)制定依据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8号)和《白山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什么是困境儿童?

(一)家庭困境儿童。主要指父母双方残疾(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和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的智力、精神残疾,下同)或重病(病种参照各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规定,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因残疾或重病无力抚养的儿童;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

(二)自身困境儿童。主要指因自身残疾(需持有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或身患重病,导致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三)监护困境儿童。主要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父母双方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从儿童实际监护人提出申请之日起,剩余在押或强制隔离期须在1年及以上)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法规,制定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合力。强化家庭是抚养、教育、保护儿童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大力支持家庭提高抚养监护能力,形成有利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2.坚持分类保障、适度普惠原则。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施分类保障。加大关爱保护力度,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多的精神关爱,促使其身心健康成长。

  3.坚持城乡并重、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基层作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心和服务主体,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联动推进机制,确保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和困境儿童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4.坚持社会参与、专业服务原则。支持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鼓励专业机构运用社会工作等专业理念和方法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引导广大企业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力争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五、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有那些具体内容?

  (一)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对无法定赡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18岁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困难儿童继续享受相应政策,确保经济困难儿童在受教育阶段的基本生活。

  (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落实现有医疗政策资源,进一步形成困境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合力。对家庭困境儿童和自身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孤儿、特困供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贫困的重病、重残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高报销比例10%,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救助封顶线。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加强残疾儿童服务。加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 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依托民政部门和残联下设的康复机构、康复救助项目,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扩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资助范围。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机构内孤残儿童服务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需求。

  (四)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吉林省学前教育资助办法》(吉财教〔2016〕226号),对在普惠性幼儿园中接受学前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全面落实孤儿免费义务教育,提升孤儿义务教育水平。有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优先将困境儿童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助学金制度,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保障措施,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中重度、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儿童,帮助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采取“一人一案”方式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将其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六、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1.对困境儿童分类施保,精准帮扶。根据困境儿童自身以及家庭的不同状况,针对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分别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监督保护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2.构建三级工作网络,强化落实。针对基层困境儿童工作力量薄弱、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县级政府、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的职责,同时通过设立村(居)委会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确保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

  3.整合各方服务资源,形成合力。民政、妇儿工委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发改、卫计、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同时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

 

 

(责任编辑:长白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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