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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0-01-17 信息来源:长白山日报

 

  近日,由临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季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经由临江市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决首要分子季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他骨干成员、一般参加者,分别判处一年半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依法查明,被告人季某等10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无视国法,在抚松县松江河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由临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审查难度大。
  成立专案组,精准引导侦查。为了快捕、快诉涉黑涉恶案件,临江市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案组,由主管副检察长任组长,选取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团队,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能办成铁案。在此案侦查期间,专案组提前介入,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认真阅卷,提出侦查意见,建议侦查机关加强证据“合法性”的固定,要求做到报捕的每一个嫌疑人都有犯罪事实,防止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灭失,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充分收集、固定证据,进行多方面取证。
  强化证据意识,严把审查逮捕关。在审查批捕阶段,该案涉嫌犯罪人数众多、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难,专案组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深入分析论证,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妥善完成了案件审查批捕工作。在审查批捕中,专案组成员还发现报捕中有一人做无罪供述,又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为此,专案组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邀请侦查人员参加,就案件事实和现有证据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侦查建议,侦查人员提供相关证据后,专案组及时进行批准逮捕。至此,以季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所有成员全部被逮捕。
  以证据为基石,以审判为中心。在审查起诉阶段,专案组勇于攻坚,敢打硬仗。晚上看卷,白天提审,以证据为基石,对案件严格把关,文书、证据全部一样不落地仔细审查,详细阅卷掌握案情,对每一起事实进行了逐一核对、核实,做到认定的每一个情节都经得起推敲。为了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体系,专案组还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在证据体系构架、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上,听取法院的意见。在补充侦查时,将法院的意见写进退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围绕全案事实补充证据,并重点补强涉恶方面的证据。在专案组的沟通协调下,侦查机关又补充移送了一起非法拘禁事实。最后,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以季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临江市检察院对季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坚决打伞破网,追求效果统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专案组还积极作为、主动出击,深入核查案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头戏,坚持破“网”打“伞”,“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此外,专案组还准确适用办理涉恶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真正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黑恶势力行为形成强大有效震慑。

(责任编辑:王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