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的内容要符合宪法法律及社会公德的要求,实事求是,对故意诽谤诬告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邮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写信者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并注明工作单位、电话号码、邮件地址等具体联系方式,文字简洁、主题突出,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反映事项。
信件标题: |
关于小区修车厂及停放僵尸车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福楼小区的普通居民,福楼道南二号楼西侧有一家修车厂,在小区内长时间停放多辆无牌车,报废车,占用多个小区停车位,造成了小区居民停车困难等情况。多名业主表示不满。并且小区规划改造时阻止工作人员在修车处外画停车线,此区域本来就是公共场所,小区所有住户都缴纳了公摊面积费,修车厂私自霸占该区域给居民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恳请领导处理! |
咨询时间: |
2019-09-30 |
回复内容: |
关于小区修车厂停放僵尸车问题,已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修车厂停放多辆无牌车和报废车问题
经现场调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有二辆无牌车,为修车厂修理完毕的车辆,因车主在外地无法将车开走,暂时停放在小区停车位,非长期停放。经协调修车厂并联系车主,将于10月15日前将车开走。
2.修车厂 占用小区公共区域问题。
经现场调查,修车厂门前区域属个人土地所有权范围,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修车厂在租用该处厂房时,一并租用了门前区域,私自霸占公共区域不属实。 |
办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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