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白山市工作简报(第8期)
发布时间:2017-08-13 信息来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白山市工作协调联络组 责任编辑:
浑江区、江源区、靖宇县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8月11日,浑江区、江源区、靖宇县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焦焕成、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工作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动员讲话精神,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浑江区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接受和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统筹安排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二是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浑江区工作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联络组、材料资料组、信访受理及案件处理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三是认真梳理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所有协调联络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任何情况、任何时间不得空岗,妥善保管好相关档案资料。
江源区强调:一是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将中央环保督察组意见建议印发到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吃透讲话精神,掌握环保督察的重点工作内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环保督查工作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基金制度、生态保护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等,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三是抓好信访案件办理。制定《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副区级领导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机制。对2013年以来受理的365件环境举报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结案率100%。四是强化后勤保障。安排专项经费,为执法部门和案件查办组配备专用车辆。做好舆情监控,对重点工作和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保证中央督察期间妥善处理一切突发应急事件。
靖宇县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将接受和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政治体检”。二是保障工作运行高效。明确交办案件处理时限,把握好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当日零时前交办件必须转交给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初核时限为1天,根据事实判断是否属实,形成材料反馈到市里;属实的案件办结时限为4天,并形成报告上报市里。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由环保组成至少3个办案组,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成立2个办案组,24小时待命。坚持程序合法、真实可靠、定性准确、要件齐全。四是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健全整改机制,承担整改任务的部门在案件初核时同步跟进,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认真研究原因及计划采取的举措,提前形成整改报告。五是做好后勤保障。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和食宿保障工作,相关领导和人员24小时随时待命,保证查办案件及时。落实备勤车辆,确保部门人员和车辆接到任务后1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六是强化调度指挥。成立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靖宇县工作协调联络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进一步发挥组织机构作用,做好协调调度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保障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完成。七是严格督察督办。县委巡察办、纪委监察局、“四大机制”办公室和两办督查室对案件进行督察督办,对查办案件效果、时限进行督办,对查办案件的行为合法性进行把关,对查办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值班漏岗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白山市环保局迅速传达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8月11日上午,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白山市环保局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动员会议精神,对迎接环保督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徐学智传达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徐学智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徐学智要求,要积极行动起来,借助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的东风,敢于担当作为,严格执法监管,狠抓问题整改,认真完成中央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得到更大的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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