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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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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

发布时间:2024-07-03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收藏

 

  发动群众,实行土地改革是创建和巩固革命根据地的核心问题。土地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从根本上消灭农村封建剥削制度。土地改革前,全县有7837户,35488人,拥有耕地131299亩。其中,地主、富农有943户,占总户数的12%,占有土地101570亩,占耕地面积总数的77%。

  一、减租减息和土改运动

  1946年5月4日,全县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减租减息和土改运动。当月县委在全县组织了60多人参加的土改工作团,编成3个工作队。土改开始后,充分发动群众,进行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和增加工资斗争。在斗争中各村都组织了农会,由农会领导在全县71个 村实行“二五”减租。斗争旗开得胜,在政治上削弱了封建势力,提高了农民地位;在经济上广大农民受益,生活有所改善。在此基础上,县委根据农民对土地的要 求,立即领导全县农民转入分地斗争。经过土改分地--青苗随地走,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农村的封建势力仍然存在,土地所有制尚未彻底改变,地主恶霸没有 打倒,基本群众在经济上仍未翻身。

  1947年1月,全县进行第二次土改。在这次分地中,贯彻执行了先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中农的土地原则不动,在他们自愿的条件下打乱重分。地主、富农分子及其家属均按人口分得同样的土地。分配土地的办法采取土地分等、产量推平、山地平地搭配,以贫苦程度按等级挑选。土质相差大体在20%左右。全县39个村重新分了地,其它村普遍地进行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调整了土地,分得果实的农民达1.9万人。经过第二次土改的28个村进行了政权建设,纯洁了农会和基干队,并发展共产党员111名。

  结合第二次分地发起了返粮斗争。所谓返粮,即是1946年8月第一次分地——青苗随地走,青苗被地主和佃户收获去,这次分地为达到分地分粮的目的而产生了倒粮问题。从地主、富农手中返出青苗粮,分给得到土地的农民。返粮的原则:地主全倒,富农倒三分之二,佃户倒二分之一,佃贫不倒。梨树沟村160户,从25户地主、富农中倒出粮食250石;马鹿沟村152户,从10户地主、富农中倒出粮食111石,这两个村的贫雇农人均分得粮食4.5斗,全县返粮运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查田挖浮斗争

  1947年6月12日,县委召开全县群运工作会议,学习北满“煮夹生饭”的经验和划阶级成份的方式,检查总结土改分地,布置“查田挖浮”斗争,群众情绪饱满,斗争目标更加明确。7月 下旬,全县开展“查田挖浮”斗争。县委选择一区的半截沟(金华),二区的干沟子,三区的八道沟为试点村,斗争的口号是“财宝回家,粮食归农民”。当时半截 沟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群众发生粮荒,迫切需要解决口粮。工作队首先召集农民大会,酝酿向奸霸、地主要粮挖财斗争。工作队开始组织20多人拿着麻袋冲进地主家去挖粮食,挖不出粮就扣人搬东西,未及三天,参加挖浮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发展到200多人。半截沟查田挖浮经验传开以后,各村又相互影响,运动异常迅速猛烈。农民怕地主恶霸逃走和怕被外村绑去,便连夜封门扣人。全县有59个村,2.7万人卷入群众运动,斗争扣押地主、汉奸300余人,没收地主的牲口400余头,房屋645间,粮食1000余石,金银首饰甚多,查出了大量黑地。经过这场斗争,90%以上的地主都挖光了家底。

  在“查田挖浮”斗争中,由于政策掌握得不好,有的地方为追浮财出现了打人、打死人的现象。8月20日 县委发出关于“查田挖浮”斗争中几个问题的意见,意见中提出:我们的政策是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干净消灭封建地主阶级,不是从肉体上消灭,对罪大恶极要处 死的也得经群众讨论报县批准,不要形成随便打死人之风;要严防坏分子借机破坏,更不要单纯追要东西打死人;恶霸地主的家属不能打死,要本人做事本人当。9月5日,县委扩大会议纠正了在肉体上消灭封建势力的做法,基本上制止了打人和打死人的现象。

  1947年11月初,县委强调在“复查”运动中,要结合查阶级、查成份,树立贫雇农的绝对优势。12月2日, 县委在关于贯彻执行贫雇农路线的指示中指出:全县各村农会与村政府的干部中,贫雇农成份占极少数,要普遍进行阶级分析,查阶级成份,真正树立贫下中农优 势;地主、富农成份的和“伪”字号的村文书、村长、农会会长立即撤下来,由劳苦的贫雇农代替;地主、富农坚决洗刷下来;农会会员已吸收的中农,如表现不 好,不和贫雇农一条心的应洗刷下来,未吸收的暂不吸收;被斗的地主、富农不准参加农会;短期内不发展中农成份者入党。

  在复查运动中,为纯洁队伍,巩固民主政权,在政府机关中开展了清查运动,群众称这次运动为“搬石头”。由于各村的贫雇农团对干部进行审查鉴定,共清除政府机关中的伪官吏、有劣迹的干部35人,提拔新干部110人。同时改造了农村政府和农会组织,清除了混进村政权中的不良分子,提拔了在运动中培养起来的贫雇农积极分子。

  12月中旬传达贯彻陈云在临江会议上的报告和白坚的发言后,对贫雇农路线有了比较正确的完整的理解。1948年1月,各区都召开了贫雇农大会,贯彻大胆放手的方针,布置“复查”运动,号召再挖再斗,使一时稳定下来的群众运动又 掀起了猛烈的风暴,过去被斗和漏网的又扣押起来重新进行挖斗,挖出超过前期价值的大批果实。土改运动缴获出的果实很难做精确统计,仅在“查挖”和“复查”运动中,两次共挖出金子60余两,耕牛、骡马600多匹,其它衣物折价4万万元。

  土改运动斗倒了地主,地主剥削农民的民脂民膏又都归还给了农民。据不精确的统计,农民分得到浮财有粮食21546石,房屋657间,财物折价60416万元,牲口706头(匹),金子60两,银元宝28个和其它大量的金银首饰。

  土地还家。全县农村有7837户,35483人,耕地131299亩。参加分土地的农民有5745户,25079人分得土地101570亩,每人平均分得土地4亩,政府发了“土地执照”,确定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分配土地和浮产时,优先照顾军属、单身汉、贫雇农,没有房的农民都分得了房屋。

  三、纠正偏差

  在“复查”运动中,由于交权多,交政策少,结果全县扩大了打击面,相当普遍地侵犯了中农利益,部分村屯相当严重。城镇侵犯了工商业者的利益,凡与伪满配给店有联系的工商业者,几乎全部被斗或被清算。运动中不仅侵犯了中农的利益,而且也伤害了贫农的利益。

  1948年2月,县委召开全县翻身农民代表大会,检查总结了“复查”运动的偏差,提出停止“左”的倾向。3月初又相继召开了干部会议,进一步检查了侵犯中农利益、工商业主利益和打死人等问题,明确提出停止斗争,纠正偏差,转向大生产运动。县委从划成份入手,纠正偏差,并制定出纠偏的具体政策。阶级成份划分,从1946年1月算起往前推算,连续剥削3年者为地主、富农,一切政治态度,历史条件都不能作为划成份的标准。此外,对牲口、浮产、工商业、抚恤和错误甄别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纠偏工作成为当时土改的重要内容,全县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落实了纠偏工作,90%以上的村屯纠正了平分牲口的做法。对城镇的工商业者同时作了纠正,并鼓励他们发展生产。通过纠偏,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觉悟,分清了阶级阵线,稳定了中农情绪,达到了“政治上分清,经济上团结”的目标。

  1948年4月2日,全县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全部结束。中心任务随即转向大生产、繁荣经济和支援解放战争等方面。

  

(责任编辑:长白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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